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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是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行政职能部门,下设派出所(一校四址四个警区)、武装部、校卫队三个工作机构。编制21人 。 1.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打击罪犯,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物的安全。 2.进行社情、敌情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反情报、反策反和防谍反谍斗争,维护国家利益和校园政治稳定。 3.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内部与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 4.负责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5.负责查处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 6.负责对依法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的考察工作。 7.负责学校大门警卫工作、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9.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10. 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外事的保卫保密工作。 11.负责校园的消防、交通管理工作。 12.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3.负责出国学习、探亲,赴边境和特区人员的政审及国外来校人员的登记、验证和在校内居住期间的户口申报工作。 14.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15.负责校内各经营摊点的治安管理和国税、地税的协收工作,管理学校农贸市场。 16.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承办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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