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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全知识——饮食安全
2017-04-02 09:17  

  国内、省内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现状不容乐观,主学要的不安全因素有:

  1.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

  2.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很薄弱;如学校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不高,所经销食品常忽略了供餐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包括许可项目)等资质条件的审查,对其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加工能力不能做到认真考察,只考虑到其价格因素,由于加工能力所限,导致超负荷运转,极易使所加工的食品腐败变质而引起食物中毒。有的标识不清,有的无索证等,存在着食品不安全隐患。

  3.食堂硬件设施、功能区划分等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餐具消毒措施及保洁设施不落实,无熟菜间及售菜间、无防蝇、防尘设施、熟食间中无紫外线消毒灯等;

  4.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漠,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法律、法规卫生意识差,不注重个人卫生,长指甲、留胡须、操作时抽烟等时有发生,有的未穿戴工作衣帽。

  5.有些学校将食堂、小卖部等后勤工作社会化,全部承包给个人,将之推向市场,某些学校、个体承包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重经营、轻卫生安全,不顾食品安全因素,置法律法规不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有的未按卫生许可核定项目经营,制售盒饭,经销油炸食品等。

  资料显示仅2005年第二季度全国重大食物中毒报告,学校食物中毒发生20起,中毒人数1256人,死亡1;同期全国食物中毒发生67起,中毒人数2129人,死亡59人。

  学生食品安全卫生预防措施

  学校的食品卫生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部卫生部将与教育部门共同研究和解决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学生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此外,教育部、卫生部还多次联合下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希望通过检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加强防范,消除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作为学生应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以下几点提请大家注意: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学校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已开展了很多工作,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对有关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宣传。但是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其中包括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计划地对饮食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的培训,对学生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整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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